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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超向顾客免费提供塑料袋将受罚
2016-12-01 09:10:24 编辑:易小编 浏览次数:2928
塑料袋在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何规范使用确实是个大问题。近日,《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袋被禁止生产,而且商超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违规者将会受到处罚。目前,潍坊市各大商超塑料袋使用情况如何?11月25日,记者进行了一番走访调查。
记者在奎文市场看到,几乎每个摊位的显眼位置都放着成叠的塑料袋,买菜的市民手里也拎着不同颜色的塑料袋。记者在一个菜摊前选购蔬菜,摊主直接从摊位上撕下一个塑料袋递给记者,经观察发现塑料袋上并未标明环保标志,且有很大的塑料味。据摊主介绍,塑料袋都是从市场上批发来的,价格很便宜,每天都会消耗百余个塑料袋。现在市场上卖菜的很多,如果不提供塑料袋的话,顾客会觉得不方便,至于塑料袋符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他们也不清楚,而且也没有关注过。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一些商店和水果店,发现同样存在免费提供塑料袋的问题。“多数来店里买东西的顾客都没有自带购物袋的习惯,我们提供的免费塑料袋都是定制的,上面印有店铺广告。如果不提供塑料袋,生意会受到一定影响。至于塑料袋需要收费这一问题,估计只有大型超市执行得比较好。”一家水果店的老板说。
“请问您需要塑料袋吗?”“不用,我有购物袋。”在荆河路一家大型超市的收银台处,记者发现,正在结账的顾客有的自带购物袋,看来“限塑令”确实起到了一定效果。据该超市工作人员介绍,超市提供的都是绿色环保、可降解的塑料袋。“限塑令”实施后,超市塑料袋便开始收费,有些市民买东西时,会随身携带环保购物袋,尤其是老年顾客,已经养成了好习惯。但在执行塑料袋收费制度后,超市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超市散装食品区连卷袋使用量有所增加,这里成了塑料袋使用的“重灾区”。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有的市民购买一样蔬菜水果会连撕五六个连卷塑料袋,剩下的直接塞进口袋。在此,希望市民能够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尽量携带绿色环保购物袋。
如果商超向顾客免费提供塑料袋,将会受到何种处罚?《条例》规定,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免费提供塑料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既然规定已经出台,消费者及商超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倡导使用绿色环保购物袋,保护我们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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